必修課程
生物化學特論(博士班) 生物技術特論(博士班) 專題討論 博士論文 |
選修課程(部分)
分子發育生物學 植物基因體學 分子病毒學 核酸結構功能學 生物資訊學導論 生物反應器 生化工程導論 植物基因選殖技術 分子生物學技術 微生物分子遺傳學 專利授權實務 技術轉移實務 |
畢業條件
博士班
,修業年限:2-7年,不含休學2年
應修學分:30
必修22 (含12學分畢業論文) 選修8學分
碩士徑讀博班可抵碩士班學分12學分
必修
生物技術特論 (3學分)
生物化學特論 (3學分)
專題討論(三) (2學分)
專題討論(四) (2學分)
畢業論文 (12學分)
學生必須在四年級前完成必修學分並在五年級前完成博士候選人資格考。
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
研究生修完最低修業年限並修滿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且撰妥學位論文計劃大綱及基本內容,始得提出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並經考核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委員通過,始為合格。第一次未通過者,得申請第二次考核。經二次考核未通過者,當以退學論。研究生須於五年內通過博士班候選人資格考核(97學年度後入學適用)。
在大學時期未修習「生物化學」課程者,必須在修讀「生物技術特論」與「生物化學特論」這兩門課前先修習大學部「生物化學」4學分(含)以上。 (99學年度後入學者適用)
博士班兩門必修課程「生物技術特論」、「生物化學特論」必須在入學年度起四年內(不含休學期間)修習完畢,無法達到者當予退學。(99學年度後適用)
博士候選人於畢業前,須於本所之年度成果報告會上發表論文一次。
博士學位考試(論文考試):
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並完成研究論文初稿者得於當學期完成註冊選課後,於預定舉行論文考試日期至少二十天前提出論文考試申請。論文考試成績以70分為及格。
博士班提出口試申請前須已發表符合質、量規定的SCI論文(詳洽指導教授)
英文能力須達依本所104.04.23第3次所務會議通過「英文能力畢業標準檢定辦法」實施。
博士班畢業條件
年度:96-97, 98, 99, 100, 101, 102, 103,104,105,106
應修學分:30
必修22 (含12學分畢業論文) 選修8學分
碩士徑讀博班可抵碩士班學分12學分
必修
生物技術特論 (3學分)
生物化學特論 (3學分)
專題討論(三) (2學分)
專題討論(四) (2學分)
畢業論文 (12學分)
學生必須在四年級前完成必修學分並在五年級前完成博士候選人資格考。
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
研究生修完最低修業年限並修滿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且撰妥學位論文計劃大綱及基本內容,始得提出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並經考核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委員通過,始為合格。第一次未通過者,得申請第二次考核。經二次考核未通過者,當以退學論。研究生須於五年內通過博士班候選人資格考核(97學年度後入學適用)。
在大學時期未修習「生物化學」課程者,必須在修讀「生物技術特論」與「生物化學特論」這兩門課前先修習大學部「生物化學」4學分(含)以上。 (99學年度後入學者適用)
博士班兩門必修課程「生物技術特論」、「生物化學特論」必須在入學年度起四年內(不含休學期間)修習完畢,無法達到者當予退學。(99學年度後適用)
博士候選人於畢業前,須於本所之年度成果報告會上發表論文一次。
博士學位考試(論文考試):
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並完成研究論文初稿者得於當學期完成註冊選課後,於預定舉行論文考試日期至少二十天前提出論文考試申請。論文考試成績以70分為及格。
博士班提出口試申請前須已發表符合質、量規定的SCI論文(詳洽指導教授)
英文能力須達依本所104.04.23第3次所務會議通過「英文能力畢業標準檢定辦法」實施。
博士班畢業條件
年度:96-97, 98, 99, 100, 101, 102, 103,104,105,106
國立中興大學生物科技學研究所© 2014 [email protected] TEL:(04)2284-0328 FAX:(04)2285-3527
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生物科技學研究所 No.250 Kuo-Kuang Rd., Taichung, 402 Taiwan,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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